关于我们

了解研究会的基本情况、组织架构与章程

研究会简介

淮安市教育信息化研究会(HAEI · Huai'an Edu. Informatization,简称HAREI)是由驻淮高校、淮安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专家学者和为淮安市教育信息化支持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团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业务范围

  • 宣传普及:宣传和促进教育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推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和服务,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
  • 理论研究:组织协调和参与教育信息化研究,积极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研究,推广教育信息化研究成果;
  • 学术交流:积极开展学术活动,举办各种形式的教育信息化交流、协作和服务活动;积极开展与市内外的学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信息化企业等的合作与交流活动;
  • 决策咨询:为地方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化方面的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
  • 业务培训:承担企事业单位教育信息化相关的专业技术培训及会员的业务培训;
  • 项目论证: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前期交流、研讨和论证;
  • 展览展示:组织新装备、新产品、新技术的展览,教育信息化学术成果展示;
  • 技术推广:开展教育信息化新技术示范和推广;
  • 竞赛组织:承办信息化各类竞赛的组织评审和论文评比;
  • 承办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登记管理

  • 登记管理机关:淮安市民政局
  • 业务主管单位:淮安市教育局
  • 住所: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3号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体育运动中心Y118室
  • 法定代表人:由秘书长担任(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组织架构

依据《淮安市教育信息化研究会章程》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

会员代表大会
最高权力机构
理事会
执行机构
监事会
监督机构(3名以上监事)
常务理事会
不超过理事1/3
理事长
领导常务理事会
秘书长(法定代表人)
专职,处理日常事务
秘书处
日常办事机构
学术委员会
学术指导与评审
分支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设立

研究会章程

2026年6月27日第二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淮安市教育信息化研究会(HAEI · Huai'an Edu. Informatization,简称HAREI)。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驻淮高校、淮安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专家学者和为淮安市教育信息化支持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学会的宗旨:立足国家教育现代化战略,汇聚各方智慧与力量,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入研究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理论、路径与方法,充分发挥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地方等方面的职能,依托高校信息化技术和人才优势,推动教育模式的创新与变革,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为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贡献智慧与力量。

第五条 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淮安市民政局。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淮安市教育局。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本团体的住所是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3号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体育运动中心Y118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八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宣传普及、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决策咨询、业务培训、项目论证、展览展示、技术推广、竞赛组织,以及承办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详见"研究会简介"业务范围栏)。

第三章 会员

第十条 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 驻淮高校、淮安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专家学者和为淮安市教育信息化支持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团体的各类活动;优先获得本团体提供的服务;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优先参与研究会组织的课题研究、成果评选、案例推广等工作;退会自由。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七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制定和修改章程;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审议监事的工作报告;决定名称变更、终止等重大事宜。

第三十五条 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由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十二条 会费收取标准:学校会员会费为1000元/年;单位会员1000元/年;企业会员会费为2000元/年;企业理事单位为5000元/年。

完整章程(共八章五十九条)请查看 规章制度 页面